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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14

Thursday 02:01pm

命运 III

Huang Jin Rong

49年以前的上海,鱼龙混杂,驻扎着著名的流氓三大亨杜月笙、张啸林和黄金荣。后者被称为三大亨之首。

黄金荣的势力之大和财富之多,不可计数。最好的证明就是二十年代尚未掌权的蒋介石被逼债,走投无路拜黄金荣为师,结果黄金荣召集债主,告诉他们蒋志清同学(蒋介石当时的常用名)现在已经拜我为师,你们该干嘛干嘛去吧。二十多年后,民国36年,黄金荣八十寿辰,身为总统的蒋介石亲自去黄家花园祝寿,更将黄金荣的地位推到极致。

上海解放之前,流氓大亨们纷纷逃到香港或是台湾,八十二岁的黄金荣却留了下来。年事已高,怕半途有什么闪失,也不想客死他乡。解放初期,共产党政府一方面要安抚民心,一方面要处理的事情千头万绪,还轮不到已经一脚踏进棺材的黄金荣,于是他也稍微过了两年的安逸生活。五一年镇压反革命运动开始以后,黄金荣这等巨大无比的靶子,自然而然成为各界人士揭发和检举对象。按照所谓的人民意愿什么的,估计黄金荣可以判几百次死刑,不过可能共产党政府也觉着杀了这么个八十多岁的老头子没啥意思,不如趁机利用利用,于是让他写了自白书,自称罪大恶极,请求政府和人民饶恕,刊在各大报纸,又把他安放在他自己以前经营的大世界门前扫地,照出上面看到的照片,本着杀鸡儆猴的精神广为传播。

当年可称为中国第一流氓大亨的黄金荣,应该不会想到自己风烛残年之时会如此成为反面羞辱典型,照片里的他老态龙钟,无可奈何,脑子里究竟在想什么,没有人知道。

Apple近两年的业绩惊人,市值狂涨,Steve Jobs回归Apple十年,换来累累硕果。苹果的创始人世人熟知的两位,一个Steve Jobs,一个Steve Wozniak,称为”The Two Steves”。其实当时创立的时候,还有第三位,Ronald Wayne,也是设计第一个苹果标志的人。当时的标志和现在的标志相差甚远。木刻效果的标牌,牛顿同学坐在苹果树下冥思苦想。

苹果公司创立之前,Ronald Wayne和Steve Jobs一起在著名的游戏公司Atari工作。一九七六年四月一日创立苹果公司的时候,Ronald Wayne持有苹果10%的股票。他不仅设计了苹果公司的第一个标志,还撰写了Apple I型计算机的说明书,以及当初三个人的合作协议。因为是三个合伙人,所以当两个Steve意见有争议的时候,Ronald可以充当决策人的角色。

当时Steve Jobs野心勃勃,拿到当时美国第一家计算机连锁零售商Byte Shop老板的订单之后,他四处借款,日以继夜地攒机子赶进度。当时两个Steve都是穷小子,身无分文,可Ronald却是年过不惑的中产阶级。根据公司的性质,如果公司欠款,最后会追到Ronald头上来。于是在苹果初创不到两个星期,担心被讨债公司追屁股的Ronald退出公司,十分之一的股票兑现,大约是八百美元。

Ronald如果没有退出,手里持有的股票留到今天,将会变成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美元。

Korean Refugee

这张图片是朝鲜难民在中国硬闯他国大使馆时拍下的。具体在哪个城市,哪国的使馆也记不清了。

朝鲜难民的存在是个事实,虽然中国政府从来不承认这个『难民』字眼。于是当有朝鲜饥民难民政治逃亡民进入中国国境,中国政府会将这些人员定义为『非法偷越国境』人员,一旦查出,就会毫无余地地遣返回朝鲜。这些人被遣返回朝鲜之后的命运,没有任何正式的说法。民间消息说朝鲜对于被中国遣返的朝鲜难民一律以『叛国罪』论处,刚完成移交手续,马上就用刺刀穿锁骨拿铁丝穿成一串,将难民抛进开车里带回国。更有说法说用铁丝穿锁骨太浪费,后来为了提倡节约建设社会主义,只用半尺多长的铁丝穿掌心,双手合拢铁丝穿过后拧成死结。受难者每每发出撕心裂肺的嚎叫声,令人毛骨悚然,

当然,这些民间传说我们泱泱大国的粪青们不必理会,这完全是造谣,往社会主义兄弟国家的脸上抹黑。但是这些难民们回到国内之后的命运,却真的不是我们可以想象的到的。所以在中国的朝鲜难民,拼死也要硬闯别国领事馆,以期望能得到政治上的庇护。

这张照片里面已经跑进使馆内的女孩哭着往外看着,她的母亲被两位严肃尽职的保安人员死命拉住,想踏入使馆半步已经是绝无可能。等待她的会是什么,完全不在那两位保安人员的思考范围之内,他们只须尽忠职守,将违反法令的事情杜绝,就算是将本职工作做好了。而那位尚在挣扎的母亲究竟是被法律蹂躏了,还是被命运蹂躏了,没人能回答出来。

2004.06.04

Friday 06:54pm

命运 II

William Hung Harlemm Lee

左边的那位同学是UC Berkeley的孔庆祥William Hung,香港移民,说他现在是美国家喻户晓的人物应该不为过。这位同学芳龄21,去年参加全国电视歌手大奖赛预赛的时候以Ricky Martin的一曲She Bangs走调走到家,名落孙山后。尖刻的评审委员会委员长西蒙先生以其惯用的嘲弄语气点评曰:『汝歌不能唱,舞不能跳,吾无语以对焉。』孔同学神定气闲,答曰:『吾未经专业训练兮业余选手也,今全力以赴兮无怨无悔哉。』这段录像在后来剪录的全国电视歌手大奖赛花絮中播出,观众反映强烈,一眨眼的功夫,孔同学成为美国梦追逐者的另类偶像,各种电视访谈、演出合约蜂拥而来。唱片工业立刻随之启动,短短两个月内为其发行了第一张专辑《Inspiration》,第一个星期全国热销三万多张。

右边的同学是UCLA毕业的Harlemm Lee,中国菲律宾混血,说他是现在美国无人知晓的人物应该也不为过。这位同学芳龄36,去年参加国家电视歌手大奖赛(规模和影响力虽然小于全国电视歌手大奖赛,但也是全国性质的大赛),虽然隐瞒自己实际年龄,谎称小尼姑年方二七,但由于歌艺舞艺俱佳,仍然一路过关斩将,所向披靡,最后直指鹿鼎,摘得王冠,并且获得众生梦寐以求的唱片公司合约一份。在去年十一月份出版了个人专辑《Introducing Harlemm Lee》,头一个星期全国销量三百多张。因销量奇差,到如今在唱片店已难觅其影踪。

Mom

Mom

Mom

Mom

图片上的老人姓赵,是跟丈夫的姓。儿子叫赵占英,二十年前牺牲在老山前线,当时只有二十一岁。这几张图片前一阵子在网上流传,都说赵妈妈二十年后才第一次来到赵占英烈士的墓前,第一次为儿子扫墓默哀。原因只有一个——没有路费。当母亲终于悲痛欲绝地面对着儿子的墓碑时,生死相隔已有二十个春夏更替。

后来知道,在1987年,赵占英生前部队的统一组织下,她曾经去麻栗坡——儿子牺牲的地方——看过一次儿子,之后再也没有去过。

也许二十年之后方才第一次面对亲生儿子的墓碑这一种说法悲剧色彩更浓一些,所以基本上网上流传的都是第一种说法。不管是哪一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照片上老人家质朴而悲痛的神情,都真实而且残酷;命运赋予她的伤痛和辛酸,是我们所不能体会的。

Mom

十五年前的今天,天安门是世界的焦点。上面这张图是北大一名被枪杀的学生家属六月五日在医院门口的照片。母亲的眼泪再一次流淌给了逝去的黑发人,而这样的眼泪至今还不能够在大陆的土地上得到应有的承认和尊重。

Achilles

暑期的大片接踵而至,从Troy、Shrek 2到The Day after Tomorrow,一个接一个,片商的腰囊越来越满满当当的了。Troy以荷马史诗伊利亚特(Illiad)作为基础,剔除了其中所有的神话情节,变成了真正人和人之间的战争,英雄们的背后不再是神的支持,人性中面对战争所表现出的各种弱点在阿伽门农(Agamemnon)、阿基琉斯(Achilles)和帕里斯(Paris)这些原著中异于常人的英雄们身上得到突出的体现。

而原著里的主角阿基琉斯(Achilles)是个典型的希腊神话中的英雄,母亲是不折不扣的海洋女神Thetis,在他出生不久,就把他全身浸入River Styx,使之有着和神一样的不死身躯——除了Thetis双手抓住的他的脚踝。人世间几乎所有完美的男性特征似乎都聚集到了他一人的身上:面相俊美——母亲Thetis将他带离家园,放在Scyros的一群姑娘中间生活,竟然没有人能认出他是男性,搁到今天的日本估计比当前的那些偶像要俊上好几个档次;勇冠三军——在希腊军中号称第一勇士,打遍天下无敌手,打仗么,别人砍你砍不死,关公中个箭还要刮骨疗毒,阿基琉斯省事儿,根本不受伤,当然厉害;轻视权贵——和希腊盟军领袖阿伽门农的冲突中不卑不亢,对于自己打仗赢得的战利品丝毫不放松;重视友情——好友帕特罗克洛斯(Patroclus)在战斗中被特洛伊第一勇士赫克托耳(Hector)所杀,为了给好友报仇,单挑赫克托耳,在特洛伊城下追了他三圈,最后枪矛直刺赫克托耳咽喉,为友报仇。当然,帕特罗克洛斯和阿基琉斯之间的关系有些不清不楚,只说是友情好像有些不妥;不过如果两人真的有些暧昧,那这更可以说是为爱情而战的古希腊同志典范了。

这样的一位英雄人物,在面对诸神为之安排的命运面前,仍然显得弱小无力。刚生下来的时候,母亲海洋女神Thetis就已预知了他将要在特洛伊一战中命丧黄泉的结局,于是才把他带离家园,来到Scyros,梳几个小辫子当女孩儿养;可命运又让希腊将士们了解到,只有Achilles参加战斗,才能让胜利的曙光照耀希腊这一方,于是诡计多端、最后成了荷马史诗第二部主角的奥德赛(Odysseus)放个盔甲战袍在Scyros的姑娘们中间,轻而易举让对于战争有着特殊兴致的Achilles在面对此物惊恐不已的女孩之中鹤立鸡群,随之参战;最终在特洛伊的斯卡亚门前,帕里斯(Paris)在太阳神(Apollo)的指引下,一箭射向阿基琉斯全身唯一一处的死穴——脚踝。命运赋予了他刀枪不入的身体,也赋予了他致命的薄弱环节;在和命运无碍的时刻,可以暂时逃避,和命运玩捉迷藏的游戏,但是当注定的情节上演时,避无可避,这样典型的希腊英雄便要大步向着自己早已被神明们算准的道路迈进。

Fate

Fate

Fate

Fate

1941年6月,德国入侵苏联。著名的苏联女英雄卓娅那时候还是莫斯科201学校10年级的学生,报名参加了游击队,于同年10月潜入敌后,11月26日在在莫斯科以西86公里的彼得里歇沃村焚烧德军马厩时被捕。德国军官用皮鞭抽,用煤油灯烧,用严寒冻,想逼迫卓娅招供。她始终不肯吐露半点秘密,连自己的真实姓名都不说(自称叫塔尼娅)。

德军最后在11月29日将卓娅处以绞刑。临刑时,卓娅面对德国军人高喊道:『你们可以把我绞死,但我不是一个人,我们有两万万人,他们会为我报仇的!德军士兵们,趁现在还不晚,赶快投降。胜利是属于我们的!』1942年2月16日,她被追授苏联英雄称号。绞死卓娅的是德军332团,斯大林后来下令,对这个332团决不接受投降,坚决消灭。在其后的战役中,苏军坚决地执行了斯大林的命令:对该师官兵一律处死,不留俘虏。

所以,不管是照片里可以看到的,还是看不到的德军;不管是像卓娅呼吁的那样『趁现在还不晚,赶快投降』,还是顽抗到底的,都在其后不久,跟着卓娅而在战争中死去,一个不留。

2004.03.17

Wednesday 12:24am

怀旧

BART自从搬了家以后就基本上是自己开车上班了。今天碰巧有些事,只能坐火车。

湾区的冬天已经没有什么踪迹了,春意尚未冒出头来,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一股子热气就把夏天的感觉烘到了身边。坐在火车站上的长椅等火车的时候,去年夏天同一个地点同一时段的感觉随着这夏日的氛围,很默契地回来。两旁高速公路的车子在温热的傍晚来回穿梭,像熟悉而又遥远的背景音乐一般。猛然这么一回想,竟然很神经质地有了恍如隔世的感觉。

才一年不到,就可以大言不惭地用『恍如隔世』这四个字了,听起来怀旧感十足,可以用来当第九流爱情小说的头一句话了。

如果时间的长短和时间的价格是成正比的话,现在的怀旧好像越来越廉价。前一阵子网上流行的那些生于七十年代的歌曲啊,游戏啊,回忆啊,动情而伤感,听上去真的好像是那些经历更年期的文学骨灰们想回忆失落的青春似的——可这些怀旧的人儿们啊,却都只有二十来岁三十左右。

怀旧越来越廉价,怀旧的种类也越来越多,一旦着了怀旧的道儿,好像身边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可以和怀旧牵扯上关系。网上的同年们,嚼一个口香糖要深情回忆一下当年的大大,看一下武侠要纯真回忆一下当年的翁美玲,碰上现在的孩子们那些种类繁多的玩具,就更要鼻尖酸酸地感慨当年自己捡着个小木棍也要乐半天的经历。

这些日子上网,看到很多国内的新新人类们自己做的五花八门的网站,音乐是hip-hop的,网站是Flash的,衣装是黑人的,头发是F4的,让我在清醒状态下徒然觉得自己的年龄应该再加上十岁,那无形中树立起来的代沟很扎眼地立在面前,也颇有些让我赶一下时髦,怀起旧来以缅怀逝去岁月的功用。开车的时候听着Sting年轻力壮满场乱跳时唱的『Every Breath You Take』,撅着嘴回忆当年青葱校园里买打卡带听摇滚的时光,发现自己听这些歌的时候就好像当年父辈们听东方红时候的感受。

现在收到读者的来信,越来越多的开头称呼是『小乐哥』,这三个字扎在眼里面,让我眼前浮现出当初我刚上网的时候到处舔着脸叫这个大叔叫那个大哥的幸福时光。其实也就过去了六七年,怀旧怀的屁颠儿屁颠儿的,不写了——也省得被人骂,说我不好好写枫霁在这里臭屁怀什么旧。

2003.12.19

Friday 01:34am

Gollum和郭襄

Chinese Painting Gollum

昨天晚上去看了The Lord of the Rings第三部The Return of the King,宏大磅礴的三部曲在历时三年、期待七年之后终于有了个令人满意的结尾。让我觉得稍稍遗憾的,是小怪物Gollum的结局。没有任何人可以抵御住 One Ring的诱惑,Gollum在经历了几百年的摧残之后,却依然保存着当初善良的一面。体内善恶两方在第二部里面针锋相对,Gollum那突然变得凶恶突然变得无辜的脸引得影院里的人时时发笑,可笑声中是否也有着同情和悲哀呢?

Frodo携带One Ring的时间和Gollum拥有One Ring的时间相比起来简直是个零头,而在这三部曲里面我们却看尽了随之而来给Frodo带来的负担、痛苦和责任,导演的镜头运用、声响效果经常把观众带进Frodo的视角,去感受Frodo所体会到的引诱、恐惧和不知所措。这些如果持续放大,萦绕在Frodo身边几百年?他能承受得住吗?

电影没有详尽地给我们交待Gollum在那漫长的岁月里面如何度过,几个蒙太奇交错变换,Gollum就从原来和Hobbit并无二致变为恐怖阴森的形状。最后的结局对于Gollum来说其实也许并不算太糟,熔浆将他和One Ring一起吞噬,毅然而然地把他悲剧而漫长的一生终结。

看The Lord of the Rings的时候经常想到金庸的小说,Helm’s Deep那段万人围城的场面简直就是神雕侠侣襄阳围城的西方版,而Gollum那没有被完全展现出来的过去则让我想起了郭襄在离开少林之后的没有被金庸写出来的后半生。

兵荒马乱,国破家亡,浩瀚苍穹底下也许一直有个骑着青驴的女子,挎着可与屠龙并世称雄的倚天,天涯与海角,回忆与思念,单人独骑把一生一世走完。这过程中她独自创立峨嵋,与少林武当齐名;少林创立数百载,经历无数先辈高僧洗炼,方得天下武学正宗的名号;武当靠着武学史上不世出的奇人张三丰和觉远和尚教授的九阳真经心法,一与少林并驾齐驱。

而郭襄呢。

一个女子,父母兄弟殉难襄阳,蒙古铁骑踏遍神州,仅凭一己之力,在纷扰无序的江湖中创立了与少林武当齐名的峨嵋一派;青灯古佛,只影独身,终老峨嵋;这一切,都在倚天屠龙记第三章开篇第一句『花开花落,花落花开。少年子弟江湖老,红颜少女的鬓边终于也见到了白发』中,消逝于岁月和想象之中。

这其中的艰辛困苦旁人如何得知?读者却都在那『宋朝之亡至此已五十余年』的叙述之中,毫无回旋余地地跟着加快了的岁月步伐迈进了张无忌倚天屠龙的世界;当读者翻起第二章最后一页,来到第三章的时候,那轻轻的翻书声里,负载了半个多世纪的叹息与悲伤。

金庸虽然没有提及,但在那半个世纪里,郭襄应该并没有再见到杨过。

五十个春夏秋冬的轮替,将郭襄的期待和失落记载下来,旁人无从得知,因此无形无踪,夹在倚天屠龙记第二章的最后一页和第三章的第一页之间,没有文字,没有记号,没有痕迹,甚至没有重量;但其中包含着的辛酸和痛苦,却比第三章之后发生的任何江湖纠葛都要沉重。

2003.12.03

Wednesday 01:50am

命运

Mining Boy

吃中饭的时候在网上闲逛,看到这么一张照片,旁边的注释是:『王致中,17岁, 在贵州以背煤为生。一筐煤40公斤,从煤坑向上爬100米,然後再走1000米山路,挣1元人民币。』

这张照片一蹦进我的眼睛里,我就立刻联想到其他的好几个镜头。

大概是刚进小学的时候,我们家搬到新楼没多久。我跟楼下几个住平房的孩子在玩。有个孩子突然神秘兮兮地让我们过去,指着前面的两个女孩让我们看。那两个女孩一个大约五六岁,另外一个更小,可能只有三四岁的样子,衣衫褴褛,那时大概是深秋了,寒风中两个孩子显得瑟瑟发抖,挨家挨户敲门。大的一个手里拿着个破烂的陶瓷杯,每一家的门一开,就把杯子递过去,也不说话,就立在那里。

也不记得她们有没有讨到饭,后来她们默默离开,两个瘦小的身影逐渐消失在眼帘。那个镜头在我的脑子里扎了根,怎么也拔不掉。那时的我可能还没见过几个真正的乞丐,更不要说这样比我自己年龄还小的孩子了。

后来开始学写作文,老师命题『发生在XXX的一件事』,我就写了『发生在新中国的一件事』,基本上就是把我的所见详细地描写了一遍,结果是得了我有生以来作文的最低分,老师后来找我谈话,面对着小学二年级还是三年级的我,让我注意政治倾向问题。

应该还是在小学的时候,有一天晚上我爸带着我去火车站接一个远道而来的表哥,当年的我大约还不知道什么叫民工返城或是回乡,只看见一群一群黑压压的民工占据着整个火车站前的大广场,或躺或卧,或单身一人,或拖家带口;我们只能从他们中间小心翼翼地前行,生怕一脚踩到哪个到处乱跑的民工的小孩子。

经过一家人身边的时候我侧过头望过去,两个很小的孩子,一样的破衣烂衫,围着疲惫的父亲打闹着。已经记不清这两个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了,有个孩子正好被另一个孩子追着,快跑到我们面前时跌倒,我上前把他扶起,他脸慢慢抬起来,在广场昏暗的灯光下,我清清楚楚地看见,这个孩子的眼睛里,除了黑黑的眼珠之外,还有另外一小块黑黑的东西,我当时吓了一跳,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刚一愣神,孩子就又跑开,围着他们父亲的那几个破蛇皮口袋追打起来。

有可能是泥土?血块?我不知道。当时心里是狠命地一跳,有些被电住了的感觉。

接到表哥之后我们从火车站往外走,依然要经过这些民工,我脑子里还想着刚刚看到的那个孩子,随嘴对表哥说:『以前我来火车站还没有见过这么多民工呢。』

表哥也随嘴啐了一口:『就是,这帮民工,又脏又乱又恶心!真该全清理回农村去!』

The Flowers

The Flowers

上面两张图都是一个叫做『花儿』的乐队的,下面一张是他们和莫文蔚的合影,他们第一张专辑在国内出版的时候,主唱好象只有十六岁,写曲子弹吉他当主音都是他一个人。莫文蔚杨乃文都翻唱过他们第一张专辑里面的歌曲。

他们刚刚出来的时候我已经不在国内了,偶然听到他们的歌,吓了一跳。本来看到他们的宣传,觉得就是国内包装出来的小屁孩儿,打着乐队的旗号去骗骗小女生。没想到他们居然搞得是Punk,而且搞得有模有样,技术一点都不差,乍一听上去和Green Days差不多。

王菲的小谢同学刚出来的时候,打的旗号就是什么叛逆啊,不羁啊,形象和行为搞得都好像是新一代摇滚青年似的,结果一开口唱歌,还是俗得掉渣儿发霉的大路流行歌,让十六七岁的孩子们都在屁颠儿屁颠儿地跟着,以为自己跟上了潮流,跟上了叛逆,跟上了新一代的选择。

现在这个小乐队居然搞上了国内那时候几乎没什么人听的Punk,还搞得有声有色。看看乐队的介绍,说是这位小主音原来是北京市少年宫合唱团的主音,后来觉得没什么意思,不适合自己的性格,就开始拉乐队玩朋克。后来好像是台湾当初网罗张楚窦唯那几位的魔岩公司签了他们,包装包装,就让这几个孩子十六七岁就出了第一张专辑。一火起来,连莫文蔚这样善于游走在pop和alternative的歌手也来翻唱他们的歌。

我当时脑子里一直在盘旋着这样一个问题:『他妈的我十六七岁的时候在干什么?』

在美国这里读书,快毕业的时候做论文,系里要求每个学生找两个导师,一个应该是系里的,一个应该是非本系的老师。

我找了一个教Painting的老师。他五六十岁了,经常组织他的学生在学校里搞些行为艺术,大冬天的,他的几个弟子会往冷水里钻。

有一次和他不知道怎么地讨论上了和命运有关的话题。我脑子里总是会出现我以前看到过的那些小乞丐的场面,我就跟他说,然后感叹,说人出生在什么地方、什么家庭、什么国家太重要了,简直就是控制着你的命运;老头子不同意,说他自己能决定命运。

我大笑,说就拿你来打比方吧,要是你生在柬埔寨的哪个小破村子,你会怎么样?你还能达到你现在艺术上的成就吗?
老头子斩钉截铁地说他能,我摇头,说I don’t think so。

老头子抛出一句Fuck you! I’ll be the best calligrapher in the village!

我愣了一下,没有想到他会说出这样的反驳来。

他很满意地说出了『in the village』。这么一个狭小的范围,他说出来的时候一点犹豫都没有,而且好像说的很满足。

Saddam

这张照片抱着小孩子的那位应该没有人不认识了,他手里抱着的,是他的孙子穆斯塔法。

这张照片,是在美军击毙了萨达姆的两个儿子乌代、库赛和孙子穆斯塔法之后,大量在国内网络媒体上出现的,用的标题基本上都是这种类型的:『萨达姆之孙异常神勇 战斗至流尽最后一滴血』。

当时乌代、库赛被围,和美军交火,几个小时后都被击毙。穆斯塔法可能坚持到了最后,但最后仍然难逃一死。国内媒体大肆渲染,将穆斯塔法形容成一个少年英雄。

不说媒体,单说这张照片。穆斯塔法被打死的时候十四岁,而照片上的他,应该只有两三岁。那时,他应该是锦衣玉食,备受宠爱,萨达姆那样的魔王在抱着他的时候眼神都变得那么慈祥。

他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里,对他来说,是有选择的吗?

在摄影机拍下这张照片的一瞬间,应该没有人会预见到,在十多年之后,这个少年将在炮火纷飞轰炸隆隆的别墅中被美军乱枪打死。崇祯在一剑劈向长平公主的时候,叹道:『汝何故生我家!』这个『何故』会在穆斯塔法被击中之时萦绕在他的脑子里吗?

2000.11.13

Monday 09:06pm

车站

整个全新的生活很自然地在眼前铺开,没什么感觉地就充当了这个罪恶的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分子。

住的地方离学校远得要死,早上居然要六点多就爬起来,脑子里还在对梦里的巨额支票说Hello,身子就已晃晃荡荡地往车站奔去,上了车之后就变身成为死猪,倒在座位上继续和发财梦纠缠搭讪。老天都知道睡懒觉对于我来说是多么重要的事情,偏偏这个挨千刀的学校不知道。

好在一个星期里只有星期一星期三两天需要这么玩命似地早起。但每个星期一又都很晚放学,天色黑乎乎地罩下来,我一个人背着包走出学校,整个身子缩在外套里面,穿过一辆又一辆的小轿车,经过几个流浪汉的手推车,往公共汽车站走,孤独地去等我的19路公共汽车。

这个汽车站是在一个十字交叉路口,路灯不算暗,但是也不亮,勉强在蓝黑的天色下面把整个路口给勾勒出来。每次等车都要等很久的时间,而且经常是站上只有我一个人,远处平行的街道不停地有车灯闪过,但这条街却没什么车,寂静得很,象被扫荡过的村落,只是偶尔有两三个掉队的鬼子从身边经过。

虽然站上有三个活动座位,专门给等车的人坐的,但是每次等车的时候我都站着,在附近来回踱步,嘴里哼着些无聊的歌,自己给自己逗乐。有好几次甚至很大声地唱起来,一边唱一边自己笑,都不明白自己在干什么。

带来的CD里有首林晓培的歌,『寂寞不小心会燎成野火,赶快学会日子该怎么过;如果单纯的心比较快乐,那就捂住耳朵大声唱歌……』——我单纯的心还比较快乐,可是唱歌的时候根本不捂耳朵,车站总是在星期一晚上变成我的卡拉OK包房,路灯下我看到我的影子来回晃动,然后惨不忍听的歌声也跟着到处乱晃。

马路对面是一家日本的公司,那一排的楼很旧,居然都是红砖楼,往右去大概是公寓,也是比较旧的楼式了,十来个小阳台支在外面,很象以前四五十年代的美国电影里面经常能看到的那种公寓楼。路灯在旁边昏沉沉地照着,余光挺温和地打在楼面上,竟然打出一种怀旧式的浪漫出来。

这样的情景挺小资的,我想。这样的场景下,可以安排一对小恋人在楼下慢慢地走,然后雨落下来,两个人在阳台下面躲雨,雨丝在路灯的照射下弥漫四溢,小恋人找到感觉深情相拥接吻。

我不由自主地打个喷嚏,被我这样的念头给肉麻出了一身的冷汗。

这个城市早晚和中午的气温就象GRE单词书和小学英语课本,反差大到了一定的级别,开始显得有些不正常。偏偏晚上等车的时候温度刚好降下来,所以我的喷嚏也不仅只因为我的肉麻,还来源于可怕的气温。于是我来回踱步也有了合理的解释。

有时候踱步过去看看附近停着的车,我对车的性能质量一窍不通,只看外型颜色,在脑子里把眼前停着的车一辆一辆品评个够,然后勾勒出将来自己要买的车的造型,告诉自己那时侯肯定把这些车全毙了,嘿嘿傻笑以后继续回去等我的大公共。

十字路口的东面经常停着一辆面包车,很旧的样子,车后门总是打开着的,里面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清楚,好象有很多生活用品似的,车的主人总是不在,就有一只狗在车附近晃悠。那只狗毛色很纯,淡黄色,我叫不出来狗的品种,但很眼熟的那种:挺拔的身子,短短的毛,脸很温顺却不失英挺的风度,就连在附近转圈都象个善良的巡抚,昂着头好象在检视民情。

不过有一次放学真的看到了狗的主人,面貌正好做了那只狗的相反数,脸色难看得象枯死后被人踩了几脚的黄瓜,胡子拉茬,衣衫褴褛,几个月没洗澡的样子,那狗绕着他欢快地叫个不停,我正好经过他的身边,冲他笑笑,说:『Nice dog.』他的脸立刻被点亮,大声说三颗油,象一下子换了个人似的。等到我走到车站,再扭头去看他,他还在和他的狗亲热,本来那么孤邻邻的一个流浪汉表现得象是彩票中奖一样。

扭过头,还是要一个人等那该死的,从不准时的车,在这个小小的,现在暂时属于我的车站里。

2000.06.02

Friday 09:41pm

机场

又一架飞机的降落声由远及近,我坐的地方都有些震动。机场大厅里的冷气太足了,只穿了一件T恤的我实在熬不住,跑了出来,在大厅外的露天过道里,飞机降落和停车场来回车辆嘈杂的噪音和震动环绕在身边,我点上烟,在潮湿的夜晚空气中静静享受一个人的时刻。

KEVIN不喜欢我抽烟,在网上刚刚认识他的时候,聊得起劲,就告诉他我抽烟,ICQ那头的他静了会儿,然后发过来一个讯息:我终于发现了你的一个缺点。当然我身上的缺点之多是可以和牛魔王身上乱蹦的虱子的数量相提并论的,但是老话总是没有错,恋爱中的人是看不到对方的缺点的,又更何况是在虚虚幻幻的网上。

一天在办公室里都没有安宁下来,请了整整两个星期的假,一大堆的事情要在这最后一天干完,忙得不亦乐乎、手忙脚乱之余,还不断地看看表,好象怕误了他飞机到达的时间似的。

其实他的飞机到点是夜里十点五十五,就算老板发疯让加两个小时的班也来得及去接他。

老板没有发疯,于是一切打点停当,机场快线半个小时到达。

心砰砰地跳着进机场,找到大屏幕,抬头一望,唯一的一架晚点的班机就是他的这一班,晚了近四个小时,凌晨两点到。

大厅外的这个过道基本上没什么人,我孤独地坐着,点着烟。渐渐人多起来,大概有架航班到了,零零散散从里面走出些往停车场走的人。我呼出口烟,让这些操着各国语言的人们在我的眼前渐渐消失在烟雾里,想起我带了记事本和笔,就掏出来,写几个字玩打发时间。

很久没有用纸和笔写字了,每天都端坐在电脑前用一成不变的姿势敲击键盘,突然握起笔写起字凑成文章,好象笔头子都不听使唤,记事本上的字歪七扭八地散步着,象是阎王殿前被孙悟空乱棒打得七荤八素的小鬼们。

他要来了,这事大家都知道了。这几天上班的时候,ICQ LIST上面FRIENDS一栏里总是会『啊喔』一声,然后挤出来一个弹出窗口,里面基本上都包含着这么一句:『getting more and more excited?』后面再跟着些龇牙笑或者吐舌头的表情符号。

八个半月没有见到他了,终于可以再见面了,我自己却不知道是什么感觉。他在给我的EMAIL里告诉我他的航班号,里面加着这么一句:『I did not feel anything exciting until I am sitting here typing this letter to you. It feels just like last summer. Finally, it arrives…』

去年暑假见面之前真的是做足了见面前的准备工作,没日没夜的ICQ、Email,直到一天一次的电话……最后幕布缓缓拉开,在我住的那座城市的火车站口,我一回头,看到他对着我笑,第一次的面对面,整个城市的潮湿空气好象都在身边蒸发。

那时候到现在,已经快一年了,在网上一直也都在上演着离离合合的故事,有一次KEVIN在打电话的时候问我,是不是因为我们没有住在一起,所以才会没分手,坚持了这么长时间?我好象没有回答他。我也不知道。

原来以为大厅里面冷,出来就好多了,可没想到夜半时分,小凉风在身边一刮,浑身起鸡皮疙瘩,汗毛直竖。只好再点上一根烟。

掏出表看,正好是零时零分,还有两个小时,现在的他在干什么呢?在飞机上打着盹儿?

这个过道里面已经没有什么人了,刚才旁边还有几个吞云吐雾,和我并肩的,现在也都踪影皆无了,只剩我一个。跑进大厅又去看了看屏幕,该到的航班都已经到了,下一班就是他的航班了,2:00,再下一班就要拖到早上六点多了。诺大的屏幕上他的航班号和到点时间孤独地挂着,大厅里也没有什么人了,几个人零星地躺在椅子上睡觉。

去年他要回美国的时候,我想去上海送他,他不要,结果分手又是在火车站,呼啸声中火车载着他扬长而去,飞扬的尘土中,留下了八个多月的等待和相隔。

我曾经很认真地告诉他,其实我脾气很大,跟家人、跟朋友发火耍脾气是家常便饭,可在他面前,那些都象羽扇纶巾下的樯橹灰飞烟灭,有时候生气了想发脾气都忘记脾气该怎么发。

甚至我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是爱情,来来往往的人在身边告诉我一件一件的分手案例,哭哭啼啼的女人和男人在电视电影里把爱情带来的苦涩悲痛表达得七情上面,而蹦来蹦去的少男少女也把爱情的阳光投射在青春的喜悦里面,无知而无惧地蹦向痛苦的结局。而对于我,甜的,苦的,喜的,悲的,已知的,未知的,都随着时间的流逝来到我的身边。

而现在,在这个爱情泛滥成灾的时空下,我能做的,就是再点上一根烟,静静地等待着那班从纽约来的飞机。

当然,在抽完了之后,要记得吃口香糖,刚刚在机场便利店买的,派的上用场的。

2000.03.11

Saturday 09:58pm

卖田鸡的小姑娘

跟老妈到海鲜市场买菜。

大学一结束,老妈看到小乐胸有排骨的模样心疼坏了,痛斥大学食堂的饭菜之余要亲自给小乐营养一番。于是好几天都是螃蟹虾子什么的。

今天陪着老妈在市场里转来转去,经过一片鸡鸣鸭叫、鱼蹦虾跳,转到一家卖田鸡的门口,老妈停住,象相亲似地上下打量笼子里那些青蛙的身段个头,研究一番,再回头问问小乐爱不爱吃,然后就开始和卖田鸡的用鸟语砍价。

小乐才注意到这个卖田鸡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头发染得焦黄焦黄的,胡乱盘在头顶,一些不守规矩的杂毛参差不齐地杀出重围,支向空中的不同方向。好象在哪本杂志上看过这样的另类造型的。另几缕黄毛沿着前额搭拉下来,正悬在一双挺水灵的大眼睛的前方,还随着小姑娘的移动而不停晃悠。皮肤挺白,给人感觉按下去会象按一块豆腐一样嫩滑,嘴巴小小的,显然是搽了口红,稍稍透出点紫色。要不是她身上穿着的那套行头,看上去简直就是一个时髦的女中学生。

老妈和她叽里咕噜砍价停当,就让她抓几只上来称。小姑娘熟练地带上手套,打开上方的笼门,伸手进去抓田鸡。象她那样的小姑娘一般看到蛤蟆啦、蛇啦、老鼠啦,基本上都会哎呀哎呀妈呀妈呀,然后一头扎进男朋友怀里发抖。可现在常识被倒过来了,笼子里乱蹦的田鸡看到这小姑娘开始发抖,大家在笼子里呱呱乱叫,奔走相告,四散蹦跳。可依然转眼间被抓上来好几只,一股脑被塞进塑料袋里,再被送上小姑娘手中的秤上。秤砣轻轻几个起落,停在空中晃悠悠的,小姑娘一把擒住,告诉老妈几斤几两几钱,其价几何。老妈付钱,小姑娘收钱找钱,一气呵成。买卖完成。

小乐我眨巴眨巴眼睛,发现这是我平生看到过的最麻利的买卖,速度也许不是最快的,但效率肯定是最高的。

正以为一切停当,才发现乱蹦的田鸡需要当场行刑处死才能交返给我们回家下锅,只见小姑娘从塑料袋中揪出一只挣扎不止的田鸡,按在切菜板上。小乐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就看见小姑娘手起刀落,切菜板上田鸡的四肢还在拼命扑腾,脑袋已经随着小姑娘纤细的手腕一抖,飞到切菜板旁的垃圾袋中。

小姑娘放下手中屠刀,两手并用,象变魔术似的把田鸡的内脏各部位拽出扔掉,再几个眼花缭乱的拉扯,肉与皮分家。一道工序完成,小姑娘漫不经心地从旁扯下另一塑料袋,将剩下将供我们餐桌上享用的部分扔进袋中。

转瞬之间,小乐突然想到了人们对最恨的人常说:『我要扒了你皮!抽了你的筋!』可看到这小姑娘疾如旋风的动作,那田鸡尚未明白将自己揪出来是参加百鸡宴还是参加跳高比赛就已经身首异处,皮肉分家了。真要是被判扒皮抽筋,轮到这个小姑娘做刽子手倒也是不幸中的万幸,没什么痛苦就一路西去投胎了。

小姑娘继续面无表情地从袋中揪出第二只莫名其妙探着脑袋的田鸡,重复着刚刚的手法,几秒过后,又一无头无皮的田鸡被扔入袋中与第一只做伴。几个循环往复,刚才乱蹦乱叫的田鸡们转眼间变成了一袋肉。小乐接过小姑娘递来的整袋田鸡肉,那袋中的肉们还不时地蹦跳几下。

离开这个摊位,小乐回头又望了望,另一个顾客来了,小姑娘额前的头发还在晃着,笼子里的田鸡们又开始四散奔逃了。

晚上吃田鸡的时候,脑子里都是那个外表看起来秀秀气气,拿起菜刀来威风凛凛,杀起田鸡来不眨眼的小姑娘。

2000.02.09

Wednesday 09:33pm

随便敲键盘

心情不好的时候去上班,发现自己在同事面前依然笑容满面,一点都不会表露出心里面的情绪。把电话递给对面那个韩国女同事时,我还会在她的手递过来的时候把电话往后一拽,让她抓个空,然后在她笑骂着『You little brat』声中把电话笑着递过去。

仔细想想以前好象经常都是这样,心情最不好的时候别人往往看不出来,反而象什么事都没有似的。有时候本来也没有什么心事,偏偏要装得心事重重的样子,让好心的同学或者同事跟着来问:『没什么事情吧?』

人和人不一样,有些人的脸是心情的情雨表,脸拉长的长度和心情好坏程度成正比。这样的人实际上是比较好相处的,你可以很准确地知道他什么时候高兴,什么时候生气。

我大概属于另外一种,脸上看不出来的。

记得以前在网上看过一段争执,不大记得清起因和细节了,大约是关于网上自杀的。好象有种观点是说如果你真要离开戒网,就不要到处张扬宣传,敲着锣在网上 乱喊说什么我再也不会来啦什么的;后来又延伸到现实生活中的自杀,说真正要自杀的人不大会天天跟别人说我要去死我要去死,而那些哭天喊地地说我不活了的人 基本上都是耍耍为了讨取别人同情的手段而已。

当时没怎么去注意这样的争论,现在想想,还是有些道理的。

起码要是发生在我身上的话,我肯定在自杀前依然谈笑风声,让周围的人闻不到一丝的绝望气息。

本来只是把电脑打开敲几个字,怎么敲着敲着就敲到自杀上面去了?不过好在小乐已声明要是自杀肯定毫无征兆,现在小乐在这里敲着锣打着鼓大肆宣扬,自然说明小乐还会继续存活,仅是胡思乱想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