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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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25

Sunday 02:51am

枫霁 下部 第十三章

  第二天上班,卢卫国板着脸走进办公室,把一摞稿子扔在秦晴的桌上,我扭头看去,卢卫国的脸比以往出了更多的汗,原本红彤彤的胖脸现在变得铁青铁青的,仿佛被谁不小心刷上了清漆。
  『这段是谁改的?我不是说不让改这段么?』卢卫国大声质问秦晴,手指着桌上的稿子。
  秦晴拿起来看了看,撇撇嘴,说:『昨儿晚上我和岳枫加班改的啊,怎么了?』
  『小秦我不是跟你说过了么,其它什么破玩意儿你怎么改都没问题,那些我标了加号的你千万别动,你怎么就不听呢?』
  卢卫国这么一说我想起来前一天晚上我改稿子的时候确实有一大段两头都标注了加号的文字,里面前言不搭后语的,我就改了好几段,秦晴大概也不知道。
  我心里有些紧张,不知道哪儿出问题了。不过还是走过去,对卢卫国说:『哦,这些是我改的,秦晴不知道,有问题么?』
  卢卫国瞟了我一眼,然后转过去问秦晴:『怎么你没跟小岳说?最后你审稿的时候也没仔细看看?』
  秦晴嘴里叼着根牙签,晃来晃去,一脸满不在乎的神情,说:『他才来这么几天,那么多规矩,我哪来得及一条一条跟他说,昨儿晚我们加班加到十二点,公司那么抠,加班费都没有,我哪有那个时间再去注意看你有没有添加号?』
  卢卫国声音稍微软下来,跟秦晴说:『我也不是怪你,反正以后注意点就是了,我今儿早上也急着去开会,根本没仔细看稿子,结果开会的时候黄老邪那边果然又不乐意了,跟我唧唧歪歪半天,谁知道他们那边到时候又有什么动作,你以后小心点,咱们日子都好过。』
  卢卫国矮胖的身子一离开办公室,我就问秦晴:『怎么回事儿啊?』
  『没事儿,这帮人争权夺利的,甭理他们。』秦晴把牙签从嘴里拿出来,鼻子里哼了一声。
  吃中饭的时候秦晴大概跟我说了下情况,公司上面的几个头头互相之间关系都很紧张,当然,秦晴说,这种紧张的关系哪里都存在,卢卫国的位置本来是客户总监推荐的另外一人的,结果客户总监的冤家对头媒体总监先下手为强,把卢卫国先推荐上去了。这下子本来势力均衡的几个派别的平衡状态被打破,媒体总监的势力一膨胀,大家都开始警惕,原来只在创意台面上的明争暗斗转移到了文案这一块儿来。那些有加号标注的文字都是创意部那边配合图片传来的,实际上都是有争议的陷阱,卢卫国特别小心,让文案的人都别碰,里面错综复杂的东西太多,一些细小的改动都会让别人抓住把柄,一回二回三回之后就会吃不了兜着走了。
  这个头头那个头头,这个总监那个总监,我听得头都大了,说秦晴在夸大事实,哪有他说的那么玄乎。秦晴撇撇嘴,笑道:『我还真的已经给你简化了这里面的细节,当初我来实习的时候跟的是创意部的黄老邪,那老家伙看我还挺能耐——你跟我这么多天,我是挺有能耐的吧?』秦晴故意做个鬼脸搞笑的神情,继续说,『——他就让我毕业以后就来公司,跟他。结果卢卫国跟贾母,就是那个媒体总监做了点小动作,先到人事部把我要过来,黄老邪当初气得半死,差点跟贾母翻脸。你看看,就我这么个小职员,他们还步步为营争得跟什么似的……哎,我说你不会吧,就算你没到公司里面来过,你们系里面那些明争暗斗你总见过吧,哪儿都一样。』
  秦晴一口喝完他的可乐,拍拍我的肩:『小岳同志,咱们不去加入这些派别斗争,可总得学着看着防着点儿啊,不是么。』
  我抿嘴笑,秦晴继续说:『今儿个卢胖子过来的时候你是不是心里一哆嗦?他横起来也就那么一下子,纸老虎。』
  我说:『他过来大声问谁改的时候我还真有些紧张,不知道什么地方错了。』
  『嘿嘿,没什么大不了了,肯定是他们开会的时候黄老邪挑了好多刺儿,那些破创意是他们弄的,改了他们的词儿他们就有理由来扁你一通,卢胖子上星期休假,没怎么跟上这个项目,肯定没什么词儿还击,这一场仗这么不明不白地输下来,当然不乐意了。不过也怪我,没跟你说清楚,昨儿个太晚了,最后也没和原来的稿子审核一遍。』秦晴冲我眨眨眼睛,说,『把你这么个纯情少男吓成这样,怎么弥补弥补呢……这样吧,今儿晚上我带你去蹭饭去,王府级别的,怎么样。』

  下班了以后我进了秦晴的吉普,问他:『蹭谁的饭啊是?』
  『嘿嘿,我第一个男朋友的。』秦晴边启动车子边说。
  『啊?你第一个男朋友的?』我问。
  『是啊,丫三年前就告诉我丫要结婚,结果闹了半天他们当年是订婚,我都不知道。前一阵子居然收到他的婚宴请柬,居然他们这一折腾还折腾了这么久,你说说,这白白蹭一顿饭,我能不干么?我说我不仅干,而且要带多一个人儿去蹭!』
  路上秦晴告诉我他第一个男朋友叫洛彬,他管他叫木木——把彬字的两个木拆开,两人在一起有一年半的样子。
  『他……他为什么要结婚?』我问。
  『还能为什么?原因多了去了,反正丫跟女人上床没问题,』秦晴笑着说,一点都没有黯然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天夜里他叙述他和何若存分手的样子。
  很快到了饭店,门口竖着红色的大牌子,上面写着『洛彬先生 夏秀明小姐 新婚喜筵 香兰厅』。
  秦晴大摇大摆地走在前面,我跟着,进了饭店。香兰厅的门口喜气洋洋地贴着个大大红红的双喜,很扎眼地守着门。来的宾客看起来不少,熙熙攘攘地往门里面走。那大红双喜字下面站着两个人,穿着西装的新郎和披着婚纱的新娘,喜笑颜开地和每个进门的人打招呼寒暄着。他们大概已经在这里站了很长时间了,从老远就可以看出来新郎的鼻尖不断地冒汗,红彤彤的,倒是和他头顶上那大红的喜字交相辉映。
  秦晴回头,冲着我挤挤眼:『那就是木木。』
  我笑着说:『看不出来还是块红木。』
  秦晴『嘿嘿』笑了两声,领着我走过去。
  洛彬正忙不迭地和来宾们一一握手,饭店的灯光打在冒着汗的鼻尖上,竟有些反射的效果,从远处看好象有些细小的珍珠浮在他的鼻子上似的。快走到近前时,秦晴往暗处躲起来,突然蹦到他面前,喊了声:『抢劫婚礼啦!』把洛彬吓了一跳,鼻尖上的好几滴汗珠应声而落,让我想起『大珠小珠落玉盘』来。大珠小珠从红木脸上落下之后,洛彬满脸的堆笑立刻现出一副傻愣愣的表情,不过那表情只在脸上停留了半秒,就立刻又恢复原样,笑着说:『来啦。』然后声音低了下去,小声地说:『我还以为你不会来了呢。』接着拉过身边的新娘,介绍起来:『明明,这位是我的小哥们儿秦晴,北大的那个;秦晴,这是夏秀明,』他说完,顿了顿,又加上一句:『你嫂子。』他带着南方口音,『秦』和『晴』两个音发不准,听起来没什么分别,特别是第二次叫秦晴的时候,听起来感觉是在叫『晴晴』,听起来和何若存叫秦晴差不多。不知道是他发音发不准,还是习惯了的昵称,一时改不过嘴来。
  新娘打扮得很得体,不妖不艳,妆也不是很浓,看上去很漂亮,她笑着伸出手和秦晴握手,嘴上说:『咳,你看你看,秦晴秦晴,在耳边听他说过多少次你的名字,在他家也见到过不少你的照片儿呢,今儿才见到真人。』秦晴笑笑,说:『我也是今儿个第一天见到嫂子,来,』说着转身把我拉到近前,『大哥大嫂,我给你们介绍,这是我们公司同事岳枫。』
  新娘满脸欢笑,说了几句客套话,显然是今天已经讲过无数遍的了,随嘴就溜出来。洛彬和我面对着面,我才发现实际上他皮肤很白,鼻子高而挺,鼻梁上戴着无框眼镜,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倒应了他的名字。我望着他,他的目光有些迟钝,一个劲地打量着我,那模样象在打量一个出土文物。我伸出手去:『洛大哥好,恭喜恭喜。』洛彬好象还没怎么反应过来,手竟然迟迟没有伸出来,还是盯着我看,身边的新娘捅了捅他,说道:『哎,人家跟你恭喜呢!』洛彬眨眨眼睛,眼神一下收了回来,笑着说:『哎哟,对不住对不住,今儿个忙得有些晕乎,好好好,同喜同喜,同喜同喜。』这个同喜同喜被他重复了好几遍,我的手想缩回来,可他却一个劲儿地重复着握手的动作,愣是没有放开的意思。
  我有些哭笑不得,往秦晴身上瞟了一眼,秦晴歪嘴笑笑,问道:『大哥大嫂,你们忙吧,我们先进去了。』新娘笑着说:『好好,别客气啊,人太多,可能招待不周,小秦你多包涵啊。』秦晴笑笑说哪里哪里,就要和我一起进去,洛彬缓缓放开我的手,好象还想说什么,后面的客人已经上来了。走进了门,我不由自主地回头望望,正好和洛彬的目光对上,他也在一个劲儿地往我们这边看过来,我和他的眼神刚一对上,他就立刻很警惕地吧眼神收回去,继续招呼客人们了。

2004.07.19

Monday 06:06pm

两只猪头

Piggies 

毕业以后找到的第一份工作并不是现在的这个公司。最早是K在这里上班,让我帮他们公司做些设计,后来他们老板对我的活儿挺满意,就把我挖了过来。像搞传销似的,我进了公司以后又先后介绍了D和L,公司里面的同志比率呈直线上升。

人多的好处就是热闹,尤其大家在进公司之前就是很好的朋友,这种感觉有些像中学时一个班的哥们儿弟兄,考上大学以后发现都在同一个大学同一个系同一个班。D 就坐在我后面,L在另一个屋,稍近些,K坐的离我们最远,下午的时候我们四个经常一起下楼溜溜,走动走动,八卦八卦,弄得公司里面另外一个中国女同事见着我们就笑称是『小团伙』。在公司里面的时候除了我和D坐得最近之外,几个人互相之间都懒得走动,偶尔互访的主要目的是到对方桌上搜刮食品零食,再互致问候——叫声变态猪头刺激刺激对方什么的。

恰巧D和K都因为个人原因在上周离开公司,不久之后也要离开湾区,一前一后,相差不到一个星期。今天星期一,上午跑到原来K待的那屋去找另一个同事,本来顺着原先的习惯想着去K那儿搞个背后袭击,走到一半才意识到他已经不在那儿了。下午没事儿的时候在网上闲逛,看到一喷饭的笑话,站起身来,想趴在D的Cubicle Wall上照常跟他转述,抬眼间却看到那新来的同事赫然坐在D的Cubicle里。我冲他笑笑,转身坐下,伤感之余愤愤不平:那两个猪头正呆在家里蒙头大睡,想干啥就干啥呢,偏咱们这样的好同志坚守工作岗位不说,还要伤感怀念一番。世道不公啊。

2004.07.19

Monday 12:44am

枫霁 下部 第十二章

  霁子在香港做实习,后来的几天都要上班。溪海他们的联谊也就第一天走走过场形式,接下来的几天基本上都自由活动,于是杨念带着我和溪海在香港到处逛。临走前的一天又去了一次海洋公园,同样也去了那个游艺场,那被霁子和我赢取的玩具熊已然被另外一个硕大的直升机模型所代替。
  看海豚表演的时候天气有些阴沉,开场没多久竟然下起了毛毛雨,雨点细微如丝,扑打在脸上温和而凉爽。训练有素的海豚似乎在细雨中发挥更佳,从水中跃起,跳得比那天更高。溪海在一旁『哇』地一声,连声叫好。海豚落入水面,溅起的水花和飘逸的雨丝一起被带入水底。我在一旁望着津津有味欣赏表演的溪海,入了神。
  从海洋公园回到中大,溪海洗澡的时候我又给霁子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我们第二天就要回北京了,霁子说要请我们出来吃饭,我轻咬嘴唇,狠心说了声不用了,他不知道我在这儿有同学。霁子停顿了片刻,说:『好歹你们走之前我们见一面吧……算了算了,』他没等我说什么,继续说下去,『我Intern还有不到两个月,做完了之后我会回北京的。』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听电话那头霁子的声音弱下去了很多:『这两天上班心神不宁,脑子跟跌进浆糊桶里似的……咳,再说吧,你那天给我留的电话Email都没错儿吧。』
  『没错。』我只能说出这两个字。
  『阿枫,』霁子京腔京韵的『阿枫』两字,很轻易地把我的心揪住。
  『嗯?』
  『我直来直去,不多说什么了,高中的时候我对你什么感觉,现在还是。我那时就喜欢你。』
  我站着的身子被这句话霍然夺去了支撑的力量,逐渐瘫坐在沙发上。没等我有任何的反应,霁子继续说道:『你也别误会,我这两天想通了,其实那天在海洋公园的时候就想告诉你……咳,其实高中的时候就应该对你说,那时候没有说,现在我怎么都应该让你知道。不管怎么样,你明白了就好。』
  『我……我……』我觉得我的舌头无端被上了锁,手中的话筒差点拿不稳摔到地上。
  『没什么的,你别上心。我就是觉得这话应该让你知道,这两年不长不短,但足够让我把想说的什么都说出来了。说出来总比憋在心里面好。你和你朋友回去,一路顺利,我两个月以后回北京,我们到时候再见面。』
  溪海从浴室里走出来,我机械式地冲电话那头的霁子说了谢谢再见,就把电话挂了。
  那电话被挂上的『卡塔』一声,把我的心豁然隔成两半,一半仿佛仍然在云里雾里,方向感顿失,另一半则好像被霁子刚刚那些话牵引着,要把我带到一个从未想过的境地中去。

  世纪末的北京夏天,出奇的炎热,好像那世界末日的预言也传到了天界,把气温惊得向上窜了一窜似的。从香港回到北京,接连很多天都是四十度的高温,溪海报了新东方的GRE冲刺班,每天顶着火辣辣的太阳去跟几百个和这酷暑同样热情的学生们一起背单词做全真题。
  陈剑白打电话给我,告诉我他托他哥给找了个暑期实习的机会,听说公司文案那边还要招一个实习的,问我有没有兴趣。我正想找些事做,以免无事可做时胡思乱想,越想越烦闷。于是立刻答应了去面试,第二天就跟陈剑白一起去了他们公司。这算是我平生头一次的工作面试,虽然一直在做家教,可和这样正式的工作面试还是完全两码事。
  陈剑白把我介绍给一个他们公司人事部的小头头,就去他的办公室了。那个小头头知道我是陈剑白的同学,对我还挺客气,说你们这样学校的学生我们公司是最优先考虑的了,然后把我引到了一个小会议室,让我填了些简单的个人资料。我填好了给了他,他让我稍微等等,然后就出了门。
  我在会议室里面坐着,有些忐忑,没过多久门被推开,外面走进两个人来,第一个是个矮矮胖胖的中年人,西装革履的,脸上堆着好几块肉,整个公司里面的空调开的很大,我在会议室里面坐了一小会就有些鸡皮疙瘩,可他还是满头都是汗,好像刚刚泡了桑拿回来;跟在他后面的是个年轻人,个子挺高,一身休闲装,脸上挂着一个单边酒窝,进来以后看到我,先是一愣,接着就对我眨眼笑笑。我这才想起来,这就是半年前碰上的那个秦晴!
  那矮胖的中年人是公司的文案指导,叫卢卫国。他和我握了手,自我介绍了一番,然后指着秦晴跟我说:『喏,这是你们校友,今年刚毕业,秦晴,你该叫师兄吧?』
  我和秦晴互相望望,伸出手,忍住笑,我说了声师兄好,他单边酒窝稍稍撇了撇,笑着说欢迎师弟。
  整个面试比我想象中要简短得多,卢卫国看了我发表过的一些文章,随便问了问几个问题,就开始给我介绍起来公司的情况和即将给我安排的工作情况。秦晴在旁边添油加醋说了些好话,卢卫国和他小声商量了会儿,就让我第二天来上班。
  我没想到面试这么顺利,这些日子堆积起来的无奈和烦闷情绪被驱散了不少。第二天一大早,趁太阳还未暴怒升天的时候骑车来了公司。秦晴虽然刚进公司,可他当初毕业实习的时候已经在这个公司工作过一阵子了,所以卢卫国让他负责我们一个文案小组。组里除了我以外还有另外两个人,其中一个也是实习的。
  秦晴表面上看起来很酷,可私下里接触的时候还是很随和的,成天都是耳边挂着个随身听在公司里面走来走去,嘴里哼着很悦耳的奇腔怪调。卢卫国每次看到他听随身听,都笑着上去给他后脑勺一巴掌,开玩笑一般重申公司纪律,说不许在公司里面听随身听,其实也都随着他去。可以看得出来,虽然秦晴是个刚毕业的学生,可在公司里还是很受器重的。这倒不意外,跟着他一起做了好几个项目,每次开会的时候他总是有新点子往外冒,而且都是别人想不到的。很多时候大家都觉得黔驴技穷了,他另辟蹊径总是能找出与众不同的创意出来。

  在公司做了几个星期,跟秦晴也越来越熟。有天加班,要赶个稿子,吃了晚饭以后就我跟他在办公室里面最后对稿。我正修改最后一段,他突然推门进来,大大咧咧扔给我一张图,我一看,一个全裸的男子躺在水中,下半身被水浸着。我吓了一跳,差点儿离开座位,抬头看他,他撇着他的半边酒窝冲我直乐,然后说:『你瞎想什么呢,这是咱们那平面实习生找来的图,准备用在那个香水上面的——我早看那小子不对劲儿了,估计哪天在酒吧里就能碰上他。』
  我笑,说你这种人戴着有色眼镜,看谁都觉着和你是同类,累不累啊。
  他耸耸肩,不置可否,说:『那小子听到王菲的歌眼睛就亮三圈儿,下了班就紧往排球场跑,不是才怪了。』
  我也只是笑笑,对他的判断将信将疑。
  『你什么时候知道自己是的?』秦晴靠着办公桌沿儿问我。
  『你说知道是说感觉到自己是,还是说确定自己是?』
  『嗯,感觉的话,大伙都一早感觉出来的吧,说说你啥时候确定自己是的?』
  『也没什么确定不确定的吧,挺早的了。』
  『有多早?』
  『初中吧。』
  秦晴瞪着眼睛看着我:『你小子初中就确定自己是了?』
  『也没有确定吧,差不多知道了。』我说,脑子里想着当初第一次闯进那街景花园碰上王永波的场景。
  『看你小子特纯情的样子,谁知道你那么早就学坏了。』秦晴呵呵地开玩笑,『我上了大学以后才迷迷糊糊看清了自己,啧啧啧,现在的孩子呀——』
  聊了一阵子,他说今儿太晚了,等我把最后一段改完送我回家。
  我第一次坐秦晴的吉普,特别不习惯。因为是夏天,他把蓬都卸了,坐在车里就听着呼呼的风声,两个人之间说话都要特别大声,好像互相之间隔着好几里似的。不过看上去他还挺自在,单手扶方向盘,另外一只手支楞在车外,手掌大开大合,仿佛想抛出张网去兜住从车身旁掠过的风。
  『哎,你那小男朋友呢?叫林溪海是吧?』秦晴大声问道。
  『是。』
  『你们怎么样了?』
  『没怎么样,他准备考G呢,天天去新东方。』
  『哦,冲刺呢,八月考?』
  我点头。
  『好啊,多有追求啊,』秦晴扬着眉毛,『你们俩小日子到时候搬到美国去过,模范小两口,同志大聚首……』
  我还没说什么,秦晴自己摇摇头,大笑:『什么乱七八糟的,我说什么呢。』
  我问:『若存呢?你们怎么样?』
  秦晴继续摇头:『我们分了,已经好几个月了。』
  我有些诧异,问:『怎么了?』
  『没怎么,不合适就分了呗。』秦晴很轻松地说,好像在说别人的事。
  我『嗯』了一下,没说什么。
  秦晴突然叫了声:『准备好了么?』
  我没明白他说什么,他右手伸过去开了音响,音量极大的摇滚乐像突然从梦中惊醒一般,半夜里长啸一声,从音响里爆发出来,和呼呼的风声一起流动翻滚。
  秦晴瞟我一眼,眼神里带着一丝得意的笑,好像是预警,又好像是挑衅,然后就张嘴和音响里的摇滚歌手一起大吼起来。
  虽然从来不听摇滚,可秦晴的歌声总好像有种奇特的魅力。那风格怪异的曲调从他嘴里冒出来,仿佛被添加了些难以名状的调料,尽管和那些流行在大街小巷的歌有着天壤之别,可却让我觉得很舒服,全身洋溢着一种好像被罂粟迷醉了的感觉。
  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听着秦晴的摇滚,记忆的巨轮不由自主地随着这个音乐而倒转——半年以前,就是在秦晴唱歌的那个酒吧,溪海稍稍颤抖的双手把我搂了过去,向何若存示威,告诉他我是他的新男朋友。秦晴的歌声刺穿时空,像条分水岭一般冒冒失失地从水底直指长空,两边隔开了不同的世界,拥有着不同的时间和剧情。
  我轻吁了口气,不再继续想下去,仰起头,闭上眼睛,让脑子里空空如也,任凭呼啸的风声、秦晴的歌声,还有仲夏夜里不知是谁的私语声混合搅拌,相约好了似的一起钻入我的耳朵。

2004.07.07

Wednesday 12:24am

欧洲杯余波

Soccer 欧洲杯以让人目瞪口呆的结果落幕,公司的人认为欧洲杯的足球活动落幕了,公司的足球活动应该顺势展开,于是今天下班以后十来个同事一起去公司旁边一个中学的运动场踢球。本来觉得老美里面喜欢踢球的凤毛麟角,没想到还是有三个老美跟着我们一帮老中一起踢。

大学毕业已经五年了,一共只碰过一次足球。湾区的同志,或许全世界的同志都偏好在两队之间架设起一道若即若离的网的运动,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怎么样也轮不上足球。以前在国内,跟着同学经常踢,毕业以后就几乎不再碰足球了。今天上场,没跑几下就气喘吁吁起来,前所未有的累。终场的时候连喝了两瓶矿泉水,觉得全身的劲力都被刚刚的一个小时榨干了,一点都没剩下来。

说到足球,欧洲杯上几个失意的球星,欧文算是其中一个。他只有在最后一场和葡萄牙队比赛的时候找回感觉,如舞步回旋一般踢入他在这次欧洲杯上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进球。98年世界杯一战成名,当年的18岁追风少年到如今给人的感觉历经沧桑,娶妻生子,胡子拉茬,在利物浦买下了整整一条街只是为了和父母兄弟姐妹住的更近些——从一个初出茅庐的Teenager,到一个看上去饱经世事的Family Man,这其中所花费的时间竟然可以是这么的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