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说Blog,以前一直大肆宣扬我这个Blog早于1999年便已面世,虽然懒惰一些,经常半年一载才更新一次,怎么样也算Blog界的白胡子老前辈了。这几周中了邪,一篇一篇往下写,更新的速度如火箭升空一般猛烈,自己都有些不明原因。
上一次更新完毕,往下拉,有事儿没事儿自己看以前写的东西,拉猛了,把丁丁那一篇的最前面一句话给选上了,想反选,笔记本陈年老旧,不听使唤,反而拉进了浏览器上方的搜索栏里。正要返回,看到搜索结果里面写着『埃尔热 – 标签 – 搜狐博客』,下面的内容简介和我的文章完全一样,心里纳闷,心说我咋不记得我在搜狐开过博客呢,就点进去看。于是乎看到一位同学仅仅改动了几个字,把原文完完全全搬到他自己的博客里面去。
我瞪着屏幕,心里一点不气,倒是一肚子乐,差点一口水喷屏幕上。同学啊,实在拜托你抄的有些水平好不好,好歹改点头换点面再贴出去,这样子囫囵一大抄,到底有啥子意思呢。好奇心起,我把以前Blog的内容捡了些拿去搜索,才发现几瓶水都不够我喷屏幕的。断背山的、张靓颖的、印度洋海啸的、达明一派的、苹果电脑的,都被来自不同地方但却同样聪明的同学们信手拈来,塞进自己的博客里充数。
我说同学们,我的这些乐话和废话差不了多少,您高抬贵手也就免费心了。换句话说,就您看上了要拿过去用,我不指望你写原出处在哪里,也不指望有朝一日要出书所以在这里跟你收版权费,但好歹你把别人东西塞进你的博客里时,最起码要写个转载二字吧?就这么把别人东西套上你自己写的标签贴出去,多没劲啊?
跳槽前最后一周,本来想好好收尾,在离职之前表现敬业精神出来,让大家看看我在拍拍屁股离开之前也会将本职工作完成。可面对电脑,还是不自觉地开始到处乱窜,浏览散落各处的Blog。
数码技术一普及,每个人的Blog上都遍布照片,每日每周每月的足迹、历程、生活点滴,都拼盘一般贴到网上。或用滤镜或用Photoshop或用Polaroid,将原本平常的生活渲染诠释地扭捏而扭曲。通过链接链到网上一个比较出名的直人Blog,每张照片都对比度夸张,海外生活平常种种,都在艺术学院初级水准的摄影下蒙上另一层小资的隔板。静止的照片,夸张的对比,国内少见的镜像,后面可引发的遐想无穷无尽,于是国内无数的小妹妹们眼含红心地成为痴心粉丝。倒不是说这样做有什么不好,如此记录生活也算是一种个人喜好。可放眼看去,网上一大半的半艺术青年们,都心血沸腾地用着镜头去捕捉生活中最罕见的一瞬间,处理过后放到网上,心满意足地让四不像来表达自己的生活感触。不仅成了时尚,还成了个标准。不仅如此,照片还要配上文字,失落的情绪,悲伤的青春,酒精的麻醉,男子和女子,城市的谎言,午夜的轮回,浮华的酒吧。
虽然看得想吐,还是不断告诉自己,个人有个人的喜好,完全没有什么。每个人编写自己面向全世界的Blog的时候,都有选择的权利。于是大家将生活背后的酸甜苦辣、柴米油盐、喜怒哀乐、跌宕起伏都小心翼翼地整理挑选,经过加工呈现在网页上。就像明星们登上杂志封面放出大头照的时候,大家惊诧于他们皮肤和面部的完美,却看不见背后平面设计师们辛苦流汗地用Photoshop一遍又一遍将他们脸上的皱纹、斑点、瑕疵清除干净。数码世界的真实和虚假,都前所未有地繁盛。

那两个充满诡异、神秘、金属质感,甚至于有些图腾色彩的符号在电视屏幕上反复来回的时候,正是儿时想象力最丰富,对一切神奇的事物充满无限好奇的年代。于是当从宇宙深处从天而降的大量机器人,在以后被大家用嘴来模仿无数次的招牌音效的烘托下,眼花缭乱地变形为高速上奔驰的汽车,在空中疾飞的飞机时,那个年代的所有少年都被仿佛被魔力神球所控制,乖乖地守在电视机前,或者流连在商店柜台前,只为了不错过任何一个接触变形金刚的机会。
那个年代媒体贫乏,资源有限,接触变形金刚最有效的途径一共只有几个。
第一就是电视,最开始放变形金刚的并不是我们的省台和市台,而是邻省的一个台,我们家12寸的小黑白电视机放在父母的房间里,信号根本收不到,看着我们心急如焚的样子,父亲将电视抬到南边的屋子,将天线直指邻省,颇有一颗红心只对天安门跳跃的意思。电视上斑斑点点,扭扭曲曲挤出变形金刚的音乐和画面,劣质0点,优质10点,这画面和声音可以跑到-100点去。可即使这样,我和哥哥依然兴奋不已,乱蹦乱跳,仿佛看到观音菩萨半空中显圣一般。
第二是贴画,一般而言,贴画上的变形金刚比电视上的要好看得多,一是因为颜色,二是有很多画面都是经过处理加工的,有些象现在交友网站上的人都拼命用Photoshop美化自己。我们将平时的零花钱基本都投资在贴画上,买回来自己跟着画,后来中学的时候我理科科目都差强人意,就立体几何相当地牛逼,现在想想,可能和当初一块一块画出各种不同的变形金刚有关。
第三是书,在动画片出来之前,市面上已经流行种种变形金刚的画册,我们得到的第一本印刷劣质,剧情扭曲。于是我们自己画,自己编故事,用贴画上的形象做指引,最后还订成小册子。
第四比较高级,就是直接买变形金刚的玩具,那时的美元坚挺无比,人民币和人民收入都很羞涩惭愧。买一个进口的变形金刚的玩具相当于成人一个月收入的四五分之一。有年暑假去外婆家,有个表弟家里不仅有,而且N多个,被他扔的到处都是,有些还缺胳膊少腿的,我看在眼里,第一次自发地明白了暴殄天物的意思。姐姐那时候上班没多久,有天下班回家,对全家人笑笑,说我给这两个小子买了个变形金刚,我们一蹦三丈高,哇哇乱叫地奔向她的包。虽然事后发现这个变形金刚并不是孩之宝的原装产品,可那时拿到的喜悦,延续到今天依然能感觉到。
美国国庆日,这里的Transformer Movie同日上映。对它的期待程度,远高于今年其他的那些垃圾续集们。
受垃圾留言的困扰太久,现在网站用的这个后台已经有年头了,只是个新闻管理的系统而已,当初自己改了改,当成Blog来用,订阅、防止垃圾留言的功能都没有。早想重新换个版本,再换个真正Blog的后台,可又舍不得现在有的这三千多留言,只好这么拖下去。
今年变化很大,从各个角度来讲都是。不知道是否是因为生日的那道坎扎眼地摆在那里。去年给自己列了个长长的表,又一次意气风发地决定在生日前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回头看看,虽然没有全部完成,但还是比以前有进步,有些任务跌跌撞撞,也算完成。刚毕业时懵懵懂懂,几年下来,不说是成熟起来,也有了对眼前的一切信心十足的感觉。
昨天NBA Finals的最后一场,马刺客场结束战斗,Tony Parker揽住美人主妇,戴上冠军戒指,又捧起MVP的奖杯,人生得意之至。Yahoo! Sports的Dan Wetzel评论说:『If you can have a better year than the 25-year-old Parisian is working on, we’re not sure how.』我望着斯人站立人生巅峰,为他高兴,可同时却也没有一丝羡慕。他的一切来换我的一切,我似乎想都不想,不会换的。

很久不写东西,又不能静下心来写点什么。最开始写自己Blog的时候,坐在电脑前敲字心情愉快,和小孩子拿到新鲜玩具一般爱不释手,现在老油条了,一面对屏幕,打几个字就拼命按Backspace键,写出来的东西都跟以前端坐在语文课本里的议论文一样。
不能装深沉,捡条娱乐新闻来跟进一下。
林晓培酒醉驾车撞死人。
在香港呆过一年,从公司走到大路坐车可以抄个近道,那个近道是香港典型的在高楼大厦夹缝间生存的小巷,中午会有些小摊在那里卖外卖,傍晚时分则透溢出和身边高耸入云的建筑物不协调的落寞。下班以后带着随身听,从那小巷走下去坐车回家。当时听的中文专辑除了王菲那时刚出的只爱陌生人,就是林晓培的She Knows。那时候联系美国学校,在公司里做小职员,前途究竟如何心里都没有底,走过那小巷的时候心情也总会被它黯淡的色调压一压。好在林晓培的音乐,有些鼓劲的意思。女的唱摇滚的少,林晓培也仅是借着摇滚的皮唱些流行的调,但是她的声音有着华语女歌手里不多的金属光泽,很有些不同的味道。后来来了美国,偶尔出去旅行时拿几张CD塞进车里,才会想到把她挑出来,时过境迁,听的时候仿佛还是能影影绰绰地看见那高楼夹缝中的小巷。
很久没有她的消息,娱乐新闻再次把她爆料出来,是她哭得天昏地暗,求被撞死者家属原谅的悲怆。这样的方式再次出现在聚光灯下,相信很多人都会心理崩溃。电视上原本就不漂亮,此时更加憔悴的林晓培,我知道她的错对于死者家属是无法弥补的罪恶,但还是心头黯然,希望她能挺过这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