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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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7

Tuesday 12:06am

移位思考

本来是情人节好光景,一对朋友迫于家庭压力,不得已出柜,接下来却是天翻地覆。家长面对突如其来的『噩耗』,完全处于不愿意接受的状态,而由之点燃的种种举措行为,听起来都好像更贴近小说戏剧化的情节。

从我身边朋友们的经历来看,似乎家长在子女出柜之后一开始的反应都大同小异,天在一瞬间坍塌,宝贝儿子从钻石王老五转眼变成让人羞于启齿、败坏门风的心理变态,挑媳妇抱孙子的梦想在怀里揣了这么多年,被一句话粉碎到连渣子都不见,如何向亲戚同事交代,如何在已经笑呵呵抱了三个孙子的朋友面前抬头,每一则每一条都足以让人思前想后痛苦不堪,更何况这如同windows多线程的千头万绪潮水般滚滚打来,反应激烈如斯于是也就可以理解了。

于是当我劝说朋友的时候,以上的言论就变成了我让朋友给予听上去不可理喻的家长一份宽容理解的说词,用专业术语讲,是不是该叫做移位思考?

再早一阵子,加州要决议是否通过Prop 8提案(支持Prop 8就是支持禁止同性婚姻,反对Prop 8则是赞成同性婚姻)的时候,一次去mall,支持和反对的两拨人马旗鼓相当,隔街对望,都扯出大标语大横幅,颇有古时候两军对垒剑拔弩张的架势。当时坐在车里气不打一处来,看着支持Prop 8的人衣冠楚楚,却那么义正辞严地扼杀同志的人权,还把这一套给带到光天化日之下来,真恨不能下车往他们的饮用水里投毒。

插播广告:前一阵子更新了留言的头像,现在加入了Gravatar头像设定。只要你去www.gravatar.com设定你的电子邮箱和自定义头像,那么在所有WordPress平台的博客上,输入你的电子邮箱,你的自定义头像就会显示出来。这篇博客的留言里,s同学就已经先行一步,走在了时代的前列。LOL。

很长一段时间,都觉得这帮反对同志婚姻的思想狭隘道德败坏,不如一并扫进历史的垃圾堆里去。直到有一天脑筋错乱,开始移位思考。这次思考的自由跨度非常大,希望读者老爷们紧跟我的思路,不要掉队。命题是这样的,如果在当前,立法规定,在成年父亲和成年女儿之间,或者在成年母亲和成年儿子之间,如果他们精神完全正常,并且在丧偶或者离异的情况下,给予他们结婚的权利,我的立场会是什么样子?嗯,我知道这样的命题会让很多人眼珠子掉出来——请大家把眼珠子塞回眼框子里。我无意在这里为乱伦做任何道德上或是学术上的探讨和批判,我也知道有很多有识之士会义愤填膺地站起来把这乱伦的话题践踏进垃圾堆里,或者还有同志权益人士急不可待地跳出来让人们区分同志和乱伦之间的本质区别。大家都误会了,我只是以此为一个例子,来说明一下我的移位思考。

回到上面的命题,如果现在让我投票,我想我还是会投反对票,也就是不赞成立法通过给予成年父女或者母子结婚的权利。嗯,那些觉得我在变态道路上越走越深的同学们可以松一口气了。接下来我们来讨论一下,为什么我会投反对票呢?我的理由会是什么呢?真是不好意思,我还真没有什么系统化学术化的理由。你要真逼我说出个所以然来,我只能说,这——这怎么可以?这——这不仅违反大自然的规律,而且有违千百年来人们遵守的道德准则啊,这要是立法通过了,以后对孩子们的教育还怎么进行下去?

打住,打住——这个打住是我说给自己听的。这套理论听起来相当地耳熟能详啊,这不就是那帮反对同志婚姻的人士们的观点吗?

我的移位思考到这里又要倒退回去,回到我如何做出反对乱伦婚姻的判断那一段去——我对乱伦基本上没有任何了解,系统化学术化的东西我都一窍不通,我做出反对的理由来源于什么?来源于『自然规律』和『道德准则』。也就是说,无论乱伦婚姻是否有存在的科学理论和人权基础,面对这么一个立法投票,我只会从我从小接受的『自然规律』和『道德准则』出发,做出我的判断。

移位到这里,我发现,我对于反对同志婚姻人士有了新的认识。

当以后社会的宽容度达到一定程度,对于乱伦可能会有新的认识,也许我今天反对的立场在以后会变为守旧而错误的观点,当然,也有可能在今后的社会里,乱伦依然会被视为道德的禁忌。不管如何,对于同一个事物的看法不同,其实很多时候是社会和认知的问题,而非做出判断的人的道德问题。很多的反同人士,在做出反同判断的时候,遵循的原则实际上和上面我做出反对乱伦判断时的并无二致,这也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

既然不是道德问题,而是认知问题,我发现我对于反同人士的恨转化为了对于争取同志权益人士的敬。扩展人们的认知,把同志现象的点点滴滴普及到大众,才是解决这个认知问题的关键。平时我们一帮躲在柜子里的同志,聪明得很,在美丽奸享受着诸如Harvey Milk这样的人争取来的权益,同时又茶余饭后讥笑讽刺国内抛头露脸争取同志权益的CC同志们,真是精致的聪明。

移位啰嗦了这么一大篇,最后来个下集预告:『你快乐,所以我快乐』十周年特辑Coming Soon…

10years

2009.02.02

Monday 05:06pm

长发男

The Wrestler

前一阵子看了The Wrestler。很过瘾,落魄的职业摔角手在一段又一段八十年代重金属背景音乐的烘托下,经历日常生活的检阅,最后以悲剧反英雄不归路终结,没有一丝的矫揉造作,获威尼斯金狮实至名归。Mickey Rourke本身的经历和主角也是惊人地相似,表演起来不拖泥带水,看着舒服。不过一部挺沉重的片子,印象深刻的反而是影片里痛斥九十年代缅怀八十年代的时候一句:『Then that Cobain pussy had to come around & ruin it all』把我当场笑倒,所有曾经痴迷于八十年代重金属风潮的人大概都会有相似的感触。Mickey Rourke在片中一头长发,上场前还会精心用染发剂(或是highlight剂?我看不出来)把头发染亮,大块肌肉闪处,却是小心翼翼亮发的举动,看上去也很有喜剧感觉。

说起长发男,倒让我浮想联翩。

作为广大同志队伍中的一员,不管你文字上能装的多文艺多高雅,外表上能装的多不食人间烟火多骊骊淑女,看到男人就会进行品评欣赏,或嘴上或心理,就如同中学政治课本评述的,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套在我头上,有一个定律,一般我看到男子头发长到一定地步,基本上就是百分之百的turn off,不要说品评欣赏,连多看几眼都觉得是对自己的惩罚。不管丫脸部轮廓再如何俊俏英武,都不能让我对之感兴趣分毫,情况严重者,更会让我生理上起不良反应。这样的例子不可胜数,比如著名的F4同学们,又比如现下流行的半边脸都被遮住分不清究竟长什么样的日韩台港大陆CC偶像们。

不过,有定律一般都有例外,再套在我头上,有两种男人,头发再长,也不会觉得突兀,相反,只有觉得上帝就是如此安排,长发飘在他们的头上,完全无需更改。

第一种是以巴蒂斯图塔同学和雷东多同学为代表的阿根廷足球运动员们。嗯,请注意,是阿根廷足球运动员。俺知道,这听起来很变态,凭什么只限阿根廷足球运动员?难道意大利足球运动员就不成吗?真是抱歉,我实在不是成心如此变态的。九四年世界杯的时候,巴蒂初次亮相世界杯,第一场狂轰滥炸,帽子戏法石破天惊,时机如此准确,抓住俺的眼神和崇拜心理;雷东多当时坐镇中场,长发飘飘,风姿绰约,整场穿针引线,没法子,在我心里又乘胜追击,再下一城,最后短发矮胖老马进的那个球,和身旁的长发年轻球员们的撞墙式配合流畅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最终毫无悬念地让我把阿根廷长发同学们奉为长发男里的另类,同样的长发,在CC 偶像们头上有如丛生的杂草,而在绿茵场上阿根廷同学们头上,则是潇洒到极致,狂放到极致。世界杯后的那几年,巴蒂同学为佛罗伦萨摧城拔寨,不知疲倦地射门,雷东多同学在皇马继续他绅士一般的中场舞蹈并三次获得欧洲冠军,更稳固了阿根廷长发同学们在俺心中的地位。

第二种是以James Hetfields、Axl Rose、Slash,还有Steven Tyler为代表的硬摇滚/重金属乐手们,对不起,这里俺又开始变态,单单是摇滚乐手还不够,如果你不够硬不够重——这话好淫荡,应该说,如果你的音乐不够硬不够重,那么没有办法,俺还是只会觉得你飘飘的长发有如头插草标,撑死了是表示自己该死的意思,这样的反面典型请参考上面提到的F4同学,那些稀奇古怪我记不下来名字的韩国组合们,还有现在在美国大红骗小女生的Jonas Brothers,以前也提到过,谢霆锋同学刚出道的时候,披半长头发,斜挎吉他,一副天不怕地不怕叛逆摇滚歌手的行头,可一张嘴差点把我吓到爪哇岛上去,都是哪儿跟哪儿啊。搞音乐搞摇滚的,长头发有什么用,当然是在吉他solo或者是高潮部分全体成员疯狂摇头扮酷的时候用,快如光速的指法在吉它上闪过,配合高亢如云的主音长发狂甩,这才是长头发的功用;你一路旖旎地走上舞台,指挥台下打拍子喊口号,挥手示意我爱你们,一举手投足尽显公主风采,配上飘柔广告的长发,拜托,饶了俺吧。

不过话又说回来,上面提到的两种俺欣赏的长发男,似乎对俺而言都完全没有同性相吸的引力。换句话说,直男见到美女、弯男见到帅男时的那种天生性吸引,根本不存在于我对于以上两种长发男的好感度里面。仔细检讨挖掘一下,这里面的崇拜情绪,估计跟一般直男喜欢足球摇滚明星比较一致——这么说好像又大言不惭地把自己往直男的队伍里面靠——嗯,换种说法,估计跟一般的玉米大妈疯狂喜欢春哥有极高的相似度。